退改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活动开始后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者不退任何费用!
游客转让:出行前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
活动装备
1. 厚外套或羽绒服、秋季外套、毛衣、长袖、长裤;
2. 背包或者约24L小拉杆箱(不用可放车上,大拉杆箱建议不必带);
3. 个人洗簌用品(当地条件有限,部分地方没有一次性洗刷用品)、换洗衣物;
4. 常备药品(晕车药,创可贴)、防晒用品;
5. 徒步鞋(或防滑运动鞋)、水壶、太阳眼镜、充电器、雨具、帽子、个人证件(身份证!!必带)、
6. 零食(老人,孩子可以适当带一些零食,部分地方行车时间较长)。


